1.招标条件
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建【2018】8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扬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投标事宜,现对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l 工程名称: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2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仪征市境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龙河位于扬州市境内,呈南北走向,源于姚塘水库,入塔山水库,向南至仪扬河,跨扬州经济开发区和仪征市两个行政区,全长33.4km,流域总面积206.6km2,是仪征北部山区的骨干排洪河道,具有泄洪、排涝、灌溉等功能。由于现状堤防部分堤段堤顶高程、宽度不足,堤坡冲刷坍塌较为严重,沿线建筑物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2016年汛期,长江、仪扬河、龙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新城沿山河以南段堤防多处出现渗漏及滑坡险情。为保障仪征新集镇、仪征汽车园区和扬州经济开发区朴席镇的防洪排涝安全,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迫切需要对龙河(新城沿山河~仪扬河口)段4.5km河道进行治理。本次治理范围防洪保护面积为65.5km2,保护人口2.7万人,保护耕地面积3.4万亩。工程按50年一遇防洪,20年一遇排涝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治。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级别西岸为2级,东岸为3级。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4.5km,河坡护砌8.77km,堤身加固6.35km,搅拌桩抗滑稳定加固0.8km,填塘固基1.39km,灌浆防渗处理1.73km,拆建改造沿线建筑物共18座,恢复两岸防汛道路6.0km。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6235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计为1个标段,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编制提交符合环保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的评审,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
1.招标条件
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建【2018】8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扬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投标事宜,现对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l 工程名称: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2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仪征市境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龙河位于扬州市境内,呈南北走向,源于姚塘水库,入塔山水库,向南至仪扬河,跨扬州经济开发区和仪征市两个行政区,全长33.4km,流域总面积206.6km2,是仪征北部山区的骨干排洪河道,具有泄洪、排涝、灌溉等功能。由于现状堤防部分堤段堤顶高程、宽度不足,堤坡冲刷坍塌较为严重,沿线建筑物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2016年汛期,长江、仪扬河、龙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新城沿山河以南段堤防多处出现渗漏及滑坡险情。为保障仪征新集镇、仪征汽车园区和扬州经济开发区朴席镇的防洪排涝安全,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迫切需要对龙河(新城沿山河~仪扬河口)段4.5km河道进行治理。本次治理范围防洪保护面积为65.5km2,保护人口2.7万人,保护耕地面积3.4万亩。工程按50年一遇防洪,20年一遇排涝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治。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级别西岸为2级,东岸为3级。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4.5km,河坡护砌8.77km,堤身加固6.35km,搅拌桩抗滑稳定加固0.8km,填塘固基1.39km,灌浆防渗处理1.73km,拆建改造沿线建筑物共18座,恢复两岸防汛道路6.0km。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6235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计为1个标段,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编制提交符合环保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的评审,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在收到完整的前期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环评部门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环境影响批复。符合验收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后 25 个工作日内递交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组织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取得验收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B130室),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环保部门颁发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
1.招标条件
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建【2018】8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扬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投标事宜,现对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l 工程名称: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2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仪征市境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龙河位于扬州市境内,呈南北走向,源于姚塘水库,入塔山水库,向南至仪扬河,跨扬州经济开发区和仪征市两个行政区,全长33.4km,流域总面积206.6km2,是仪征北部山区的骨干排洪河道,具有泄洪、排涝、灌溉等功能。由于现状堤防部分堤段堤顶高程、宽度不足,堤坡冲刷坍塌较为严重,沿线建筑物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2016年汛期,长江、仪扬河、龙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新城沿山河以南段堤防多处出现渗漏及滑坡险情。为保障仪征新集镇、仪征汽车园区和扬州经济开发区朴席镇的防洪排涝安全,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根据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迫切需要对龙河(新城沿山河~仪扬河口)段4.5km河道进行治理。本次治理范围防洪保护面积为65.5km2,保护人口2.7万人,保护耕地面积3.4万亩。工程按50年一遇防洪,20年一遇排涝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治。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级别西岸为2级,东岸为3级。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4.5km,河坡护砌8.77km,堤身加固6.35km,搅拌桩抗滑稳定加固0.8km,填塘固基1.39km,灌浆防渗处理1.73km,拆建改造沿线建筑物共18座,恢复两岸防汛道路6.0km。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6235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扬州市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计为1个标段,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编制提交符合环保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的评审,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
2.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在收到完整的前期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环评部门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环境影响批复。符合验收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后 25 个工作日内递交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组织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取得验收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B130室),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环保部门颁发的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
(5)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2 招标文件300元/份。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1日14:30。
6.2开标地点: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B幢102会议室。
6.3逾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6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14-875909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王先生、邓女士
电话:0514-87622359、18662371782